摘譯自2012年12月10日ENS美華華府報導,沈瑞筠編譯,蔡麗伶審校
美洲開發銀行宣布,將提供波利維亞2000萬美元貸款以改善該國的都市固體廢棄物管理,包括蒐集、運輸及處置都市固體廢棄物等業務。
環境與水資源部將負責新計畫執行,預計全國垃圾處理率將由37%提升至51%。這將有助於波利維亞的里韋拉爾塔(Riberalta)及波托西(Potosi)等城市改善市容;波托西為全世界最高的城市,一度盛產銀礦。
這項計畫比照波利維亞首都拉巴斯等城市的成功案例,美洲開發銀行估計,將有百萬人受惠。
藉由贊助市政服務如街道清掃、蒐集、清運、回收集處理固體廢棄物,可以讓更多的垃圾進入掩埋場(而不是街道上)並增進經營效率。
這項計畫也希望改善在掩埋場從事回收工作者的生活品質,在正規勞動計畫結構下提供培訓課程。
波利維亞全國共有4.6%的都市固體廢棄物由拾荒者自住家、街道或自垃圾場回收。環境與水資源部在其貸款文件中表示,拾荒者多為移民、失業者、寡婦、殘疾者、老人或孩童等弱勢族群,這些在街上或是垃圾場工作的人通常沒有特殊技能並缺乏教育。
約有一萬波利維亞人從事長期拾荒工作、另有10160人是暫時性的拾荒者。這些人中約有80~85%為女性並集中在拉巴斯、聖克魯斯、科恰班巴及埃爾阿爾托等城。
2012年10月,波利維亞國會批准回收法,這是該國第一個確認拾荒者的權益及他們的工會的法律。法律保障無論是街頭或是在垃圾場工作的拾荒者,透過特定機構的認證都可以成為法定勞工。法律規定市政府應支持他們籌組工會或投資拾荒者為服務供應商工作。
美洲開發銀行在其批准貸款聲明中表示:「就市政服務而言,都市固體廢棄物經營過程的各層級利益相關者,他們的參與和訓練,無論對財政或制度面的永續,都是重要的。」
在加入環境與水資源部的計畫前,各市政府必須簽署它們如何維護及營運垃圾場的協議。市政府必須擁有或取得垃圾場土地的使用權,且這些位址必須有適合清運垃圾的道路。
在每個垃圾掩埋場開始作業前,環境與水資源部將依波利維亞國家標準準備環境影響評估書及環境與社會經營計畫給美洲開發銀行。
環境與水資源部表示,全國的都市固體廢棄物總量為1.74噸。約有87%來自都市,13%來自鄉村。大都會每人每日平均產生0.53公斤的垃圾、鄉村社區每日平均產生0.2公斤。
雖然在波利維亞都會區有86%垃圾清運服務,但全國平均只有34%的地區有。
波利維亞只有45%的垃圾進入垃圾掩埋場(自治市為3.1%),18%進入投棄型掩埋場(controlled dumps)(自治市為6.1%),37%進入露天垃圾場(自治市為90.8%);這些垃圾場中有30%鄰近水源,而這些水資源用於日常生活及灌溉。
玻利維亞政府在其貸款申請文件中表示,廢物管理服務的需求已經超出國家的技術和財政能力,經常性的短缺有時會導致環境崩潰,尤其在大城市地區。
以財政來說,全國327個自治市只有54個(17%)收取垃圾清運費用,這只夠負擔40%及60%的清運成本。不足的部分通常由市級預算補貼。
在多數的案例中,垃圾清運服務問題會伴隨貧乏的服務及缺乏有品質的載體等問題。
像是埃爾阿爾托和科恰班巴這樣的城市,垃圾場多已超過了使用年限或再1-3年就會超過使用年限。
這筆貸款在美洲開發銀行內有兩個來源:1600萬美元來自普通股資本,將有30年的償還期、6年的寬限期,利率為浮動利率;400萬美元來自特別行動基金,提供40年的償還期與寬限期,每年利率為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