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美蘭‧芙蓉26日訊)大馬野生動物保護局(執法組)助理總監艾倫表示,2010野生動物保育法令(716法令)闡明,任何中藥含有我國一級保護動物成份,都被禁止售賣,包括老虎、穿山甲與羚羊等。
艾倫列出違規的中醫成藥種類,其中包括了成份含有一級保護野生動物,或圖標上含有一級保護野生動物。(圖:星洲日報)
他表示,擁有受保護野生動物成份中藥,售賣者須向當局申請執照,以免因為違法而受到對付。
他說,在上述法令下,我國共有2千477種受保護及一級保護的野生動物。
包裝有動物圖標也違規
他舉例,老虎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雖成藥中沒有老虎的成份,但中藥包裝上若有老虎的圖標,也屬違規,違例者更可被罰款最高不超過5萬令吉及監禁不超過2年。
他今早在當局與森州中醫中藥聯合會舉行的對話會上,向來自州內的中醫中藥業者們講解2010年野生動物保護法令時,這麼表示。今日約有逾30名會員出席,包括會長梁裕發與總務林進勝等。
艾倫表示,落實新法令是為了保護瀕臨絕種的動物,不僅中藥店受716法令約束,寵物店與狩獵活動也受當局監管。
他坦言,雖為執法單位,但多數公眾尚不瞭解新法令,目前以教育公眾為主,之後才進行取締活動。
“新法令執行後,我們多注重在於提高民眾保護瀕臨絕種動物的意識。”
另外,他指出,自2010至2013年,當局共取締了20宗因違反716法令的中藥業者。
旺瑪:現階段市民不太瞭解
明年起嚴厲執法
森州野生動物保護局局長旺瑪表示,明年起,當局將嚴厲執行法令,“716法令落實至今,州內取締行動不多,因為當局瞭解到市民對於這項法令不甚瞭解。”
他指出,目前,森州共有156名業者申請售賣保護野生動物製成品的執照,當中包括中藥店與餐館等。
他坦言,違規者在初次違法時將被給予勸告,屢權不聽者或將會被終止執照。
梁裕發:賣受保護動物製成品
30%會員申請執照
森州中醫中藥聯合會會長梁裕發表示,該會約有30%會員申請售賣受保護野生動物製成品的執照,而當中只有10%中藥品受此法令影響,但至今未有森州中藥業者被取締。
他也坦言,申請執照後,業者須依程序一一記錄所進入及售賣的受保護動物的數量及日期,無形加重業者的負擔。
他說,受保護野生動物在製藥時確實有其重要功效,但法令還是要遵守,因此他促會員想清楚,是否要申請這項執照。
他指出,執照申請費為每年300令吉,須每年更新。
向供應商取文件保障自己
此外,他披露,藥材店所售賣的成藥都是由供應商提供,因此當中是否有受保護動物的成份,都由供應商告知。他也提醒業者要取得供應商的重要文件如售賣執照和收據等。
他也感謝森州野生動物局舉辦這次新法令解說會,讓業者對新法令的更瞭解,並在經營時能遵守法令。
他表示,會員可自行考慮需申請執照與否,若業者認為需要就儘快向有關當局提出申請,並依據所需的程序,一一做記錄。
他也提醒業者勿售賣一級保護動物如老虎和穿山甲等成份的藥物,須嚴守法律。
森野生動物保護局與森中醫中藥聯合會問答篇:
問:羚羊角可以售賣嗎?
答:不可售賣,羚羊列為一級受保護動物,與虎骨、犀牛角和穿山甲同類,是絕對禁止買賣的商品。
問:可否把法令中受保護動物翻譯成華文名稱?許多業者都不瞭解現今英文科學性名稱,而出現困擾。
答:我們沒有專人去負責翻譯,希望業者列明所售賣的生藥與成藥呈交給公會,之後我們將與公會理事溝通,檢定何種藥品存有受保護動物的成份。
問:藥品中若沒有一級保護動物的成份,但包裝上卻有該動物的圖標也不能售賣嗎?
答:是的。依據716法令下任何具有該一級保護動物圖標都不能售賣,業者唯有須與供應商協調,建議改包裝,以便能成功售賣。
、(星洲日報‧花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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